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有哪些規定?
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有哪些規定?
答: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系指外國投資者購買境內非外商投資企業股東的股權或認購境內公司增資,使該境內公司變更設立為外商投資企業(稱“股權并購”);或者,外國投資者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并通過該企業協議購買境內企業資產且運營該資產,或,外國投資者協議購買境內企業資產,并以該資產投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運營該資產(稱“資產并購”)。
外國投資者資產并購的,投資者應自收到批準證書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設立登記,領取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
外國投資者股權并購的,被并購境內公司應依照本規定向原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領取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
外資企業注冊知識
暫無相關小類!
聯系地址:珠海市香洲檸溪路597號(珠海市工商局旁)
Copyright © 2013-2020,www.efogas.com,All rights reserved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400079590807F 授權本站使用商標:第11528688號
版權所有 © 珠海企優金牌商務,卓越辦事,幫助企業快速成長!未經許可不得復制及轉載
咨詢熱線:13286069222(節假日不休) 公司電話:0756-2282180 在線咨詢QQ:825093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