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主體申請(補、換、增、減)發營業證照應提交的文件及申請表
珠海市商事主體申請(補、換、增、減)發營業證照應提交的文件
一、補發營業執照
1、《珠海市商事登記申請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2、《珠海市商事主體(補、換、增、減)發營業證照申請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企業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4、全體股東簽署的關于補發營業執照的決議;
5、刊登營業執照遺失并聲明作廢公告的報紙報樣;
6、未遺失營業執照原件(如遺失營業執照正本,則交回所有副本;如遺失營業執照副本,則交回未遺失的營業執照正本及其余副本)。
二、換發營業執照
1、《珠海市商事登記申請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2、《珠海市商事主體(補、換、增、減)發營業證照申請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企業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4、營業執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增加營業執照副本
1、《珠海市商事登記申請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2、《珠海市商事主體(補、換、增、減)發營業證照申請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企業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4、營業執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四、減少營業執照副本
1、《珠海市商事登記申請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2、《珠海市商事主體(補、換、增、減)發營業證照申請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企業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4、營業執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珠海市商事主體(補、換、增、減)發營業證照申請表
商事主體 名稱 | |||||
注冊號 | 原發證照正本 份,副本 份 | ||||
申請(補、換、增、減) 發的理由 |
□遺失
□毀損
□增加副本 份
□減少副本 份
□其他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投資人、執行事務合伙人、經營者)簽名:
(蓋公章) 年 月 日 | ||||
遺失聲明
粘貼欄 | |||||
(補、換、增、減)發證照份數 | 正本 份,副本 份 | ||||
領照人簽名 | 領照日期 | ||||
發照人簽名 | 發照日期 | ||||
注:企業申請換、增、減發營業執照時,如同時變更登記事項,在變更登記申請書中一并申請,不另填此表。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申 請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項及權限 :
1. 辦理 (商事主體名稱)□設立 □變更 □注銷 □備案 手續。
2. □同意 □不同意 核對登記材料中的復印件并簽署核對意見;
3. □同意 □不同意 修改商事主體自備文件的錯誤;
4. □同意 □不同意 修改有關表格的填寫錯誤;
5. □同意 □不同意 領取營業執照和有關文書。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經辦人信息 | 簽 字: |
固定電話: | |
移動電話: |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正、反面復印件粘貼處)
|
(申請人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注:1、手工填寫表格和簽字請使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毛筆或簽字筆,請勿使用圓珠筆。
2、設立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申請人為全體股東;國有獨資公司申請人為國務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人為董事會;非公司企業申請人為出資人;變更、注銷、備案、證照管理登記申請人為本企業;企業集團登記申請人為母公司。
3、委托事項及權限:第1項應當選擇相應的項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體內容;第2、3、4、5項選擇“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組織;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組織的,應當另行提交其他組織證書復印件及其指派具體經辦人的文件、具體經辦人的身份證件。
5、自然人申請人由本人簽字,非自然人申請人加蓋公章。